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开展土地增值税自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18号)精神,提高土地增值税管理水平,强化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自查的通知》(豫地税函〔2009〕158号)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自查工作,为保证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自查工作的目标(一)根据总局和省局的《通知》要求查找土地增值税管理制度、工作机制方面的建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摸清全市土地增值税税源基本情况,为税收征管打牢基础;(二)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鉴定制度
(三)及时查补土地增值税税收征管漏洞,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征管水平
二、自查工作的范围本次自查工作的范围是全市2007年以来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二手房交易管理情况
特殊情况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自查工作内容自查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一)管理制度方面1、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情况
是否及时转发省市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并对相关工作做出安排
2、土地增值税日常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了土地增值税的日常管理机制;是否落实了“先税后证”、“一窗式”征收等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措施
(二)贯彻落实征管制度方面1、土地增值税房地产项目登记情况
是否按照规定对每个开发项目都进行了登记,有无漏管项目
2、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鉴定情况
是否对开发项目分别进行鉴定,鉴定资料是否齐全,查账征收或者核定征收依据是否准确
3、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执行情况
是否按照规定的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征收了土地增值税
4、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开展情况
是否对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进行了税源调查和统计,并在本地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清算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