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应急制度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二 o—五年六月1紧急情况应急预案1
编制目的为应对代表处办公区域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或交通事故伤害、传染疾病、食物中毒和中暑等各类突发事故和险情的通用紧急情况,迅速、准确、高效地实施相应救援和处理,尽可能的控制事故范围,减少或防止各类伤害的进一步恶化、降低伤亡率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应于代表处办公区(及生活区)可能出现的上述通用紧急情况,如另有其他重大危害风险和重要环境影响,应补充制定对应的本监理部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应急原则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第一要务;——统一指挥
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分级管理、逐级报告原则
项目监理部应急指挥组服从代表处应急指挥部领导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逐级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以自救为主
代表处应在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理;如突发事故影响超出其应急处理能力和范围,应尽快向应急指挥中心和附近医院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以求支援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5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5
1 组织机构5
1 代表处应急指挥部指挥:赵振泉副指挥:包绍谦由于代表处本部人员少,代表处应急指挥部工作接受监理部及其他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
抢救员(包绍谦)、联络员(高振勇)、调查员(王景伟)
2 驻地办应急指挥组组长:监理工程师副组长:驻地办其他人员由监工安排为紧急情况时的抢救员、联络员、保卫员、调查员职责
4 驻地办应急指挥组接受代表处应急指挥部的领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