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年)》有关内容的公示其他 2010-12-28 21:11:31 阅读 404 评论 111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我市目前实施的《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年)》,是 1998 年 5月委托张家口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与中规院共同编制的,2004 年 2 月 2 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几年来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于指导全市的城市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城市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基本上都是依据总体规划进行安排的
但是,由于目前实施的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以 1998 年为基期,受编制时特定环境及规划指导思想的影响,规划对今后经济社会以及城市发展前景的可预见性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局限性,特别是在中心城区规划中,一些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城市规划的矛盾逐步显现出来
面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委、市政府对原规划开展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结合国家、省对城乡统筹、区域发展提出的不同层面的要求,站在环渤海、京津冀、冀晋蒙等区域范围内,进一步研究张家口市的定位和发展方向,2008 年聘请清华大学城市规划研究院完成了《张家口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以《张家口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托,我市及时开展了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评估,经省、市政府审查后上报国务院
2010 年 4 月 3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批示,到我市进行现场调研,对《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年)实施评估报告》进行审查
7 月 15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总参作战部、地震局等7 部委,在我市召开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审查会》,审查组一致同意我市开展规划的修改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由此,我市及时开展了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主要涉及城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