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投资性房地产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 2007 年增加的内容,主要阐述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记录问题。2007年一个计算及会计处理题与本章有关,属于比较重要章节。本章应关注的主要内容有:(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2)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4)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学习本章应注意的问题:(1)掌握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2)掌握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的会计处理;(3)掌握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4)本章内容可以和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会计差错等内容结合出题。与 2007 年教材相比,本章变化的主要内容有:(1)在“投资性房地产范围部分”,对空置建筑物的会计处理作了说明;(2)在“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改扩建作了相关规定;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部分,对如何确定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模式的应用作了说明;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一节,增加了一些说明。近 3 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年度题型2005 年2006 年2007 年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合计0002007 年一个计算及会计处理题与本章有关。第一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与范围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特征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三)已出租的建筑物(1)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应拥有其产权。 例如:甲公司将其在市中心的一处房产出租给经营餐饮业务的乙公司,租期为 5 年,由于乙企业连年亏损,将其转租给丙公司,假定合同允许,此时该房产对于甲公司来说是可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但是乙公司不能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因为该房产的所有权是归属于甲公司的。 (2)已经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建筑物。 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