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严格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 5 个规范的通知》等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包括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监督、市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第三条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指行使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监督市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的工作人员。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第二章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第一节 执法队伍建设基本规范第四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并加强一下几项建设:(一)按照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负主管责任、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执法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二)按照“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三)按照“执法场所外观、执法车辆外观、执法人员服装式样、执法证件、执法文书和程序”统一的目标,加强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四)按照省、市、县执法机构名称统一的要求,加强执法体系建设;(五)按照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立案调查处理)和执法监督(法制)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要求,加强执法工作运转机制建设。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执法机构承担的执法工作任务,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三、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二)政治学习教育制度;(三)业务培训考试制度;(四)工作考勤制度;(五)工作例会制度;(六)工作讲评、考核制度;(七)业务台账制度;(八)奖惩制度;(九)执法器材、车辆管理制度;(十)执法文书领用、核销制度;(十一)执法公示制度;(十二)持证上岗亮证制度;(十三)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十四)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十五)执法案件罚缴分离制度;(十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十七)执法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十八)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十九)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二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二十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二十二)执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二十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二十四)执法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