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88880001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甲方:武汉创业直通车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拟注册成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具体办理人:办理人联系地址: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邮箱:拟注册成立企业名称:(以下称“住所托管企业”)拟注册成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拟注册成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拟注册成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居住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商务秘书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住所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商务协议:一、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住所的使用期限(以下称“托管期限”)内,双方同意以甲方的住所(以下称“托管住所”)作为住所托管企业法定注册地址
托管住所的地址为:武昌区友谊大道17号友谊国际广场1栋6层16室
二、托管住所仅用作住所托管企业向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时的法定注册地址,不用作住所托管企业的实际经营场所、办公场所或其他任何场所
住所托管企业的实际经营产所、办公场所等发生的全部费用与责任均由住所托管企业或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三、托管住所仅限乙方注册成立的住所托管企业使用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住所托管企业的投资主体,本协议自动失效,乙方交纳的托管费用概不退还,甲方同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利
四、托管期限托管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托管期限为壹年
本协议托管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托管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书面形式续签
如乙方要求续签,应在托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本注册地址至托管期限届满之日自动失效
五、甲方权利义务和职责1、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托管期限约定要求乙方支付住所托管费用
2、及时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用于住所托管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