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机械加工余量标准25EQY—19-199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
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
2. 技术内容加工余量表(一)厚度 4 以上的平面磨削余量(单面)平面长度平面宽度 200 以下平面宽度 200 以上小于 1000
3100-2500
45251-5000
6500-8000
65说明:1
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 1
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 23
厚度 4 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 0
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 0
7毛坯加工余量表(二)I:园棒类:(1)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光洁度在▽以下,例: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凸模、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
(毫米)工 件 直径(D)工 件 长 度 L车刃的割刀量和车削二端面的余量(每件)<7071-120121-200201-300301-450直 径 上 加 工 余 量≤32122345-1033-60233454-661-100344454-6101-200455564-6当 D<36 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在加工单个工件时,应在 L 上加夹头量10-15
2(2)工件的最大外径有公差配合要求,光洁度在▽以上,例如:外圆须磨加工的凹模,挡料销、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等
(毫米)工件直径(D)工 件 长 度 L车刃的割刀量和车削二端面的余量(每件)<5051-8081-150151-250251-420直 径 上 加 工 余 量≤15334455-1016-32344565-1033-60445665-861-100555675-8101-200666775-8当 D<36 时,不适合调头加工,在加工单个零件时,应加夹头量 10-15
毛坯加工余量表(三)Ⅱ: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