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二○○八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务必先阅读说明)—— 说 明 ——1.我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欢迎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2.我校 2008 年招生规模数中含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及委托培养计划;含免试推荐生与对外公开招生计划。本目录所列的计划暂按 2007 年各专业招生数列出,录取时再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另外,我校能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欢迎该类考生报考,具体要求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3.考生中成绩特别优秀者,符合我校有关规定的,可有部分名额硕-博连读,待复试后确定。4.凡考生要求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均以委托培养形式录取,要缴纳委培费。来自中西部十二省、市地区的考生且愿为原单位委托培养者,请考生和用人单位提前联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考日语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标准),入学后改学英语。 6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含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复试前还未能取得毕业证的)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② 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证明公章);或进修过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原件。)③ 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8、2008 年实行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将在我部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查询。9、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导师。导师请填在网报系统的“备用信息”栏中。10、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在复试拟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11、本目录中标●学科、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的为外单位兼职导师。标★为我校自主增列的学科专业。12、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我校复试时进行,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我校的复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13、网上报名时间、考试的方式与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请到时密切注意我部网页)。考生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参加报名 、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及邮编。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