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为确保厂(公司)所编制的管理标准在体系、格式、编写原则、内容和编号方法上保持一致,以加公司管理标准实施系统管理,特制定本导则。本导则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导则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导则由计划营销部负责起草。本导则由计划营销部归口管理。本导则主要起草人:李 远本导则审 核 人:马新平 本导则批 准 人: 本导则于 2008 年 00 月 01 日首次发布。 本导则的版本及修改状态:B/0.Q/GDDTPCQ/GDDTPC.207.08.SJ—2008电气装置管理标准(NOSA)2008-11-30 发布2008-11-30 实施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发电厂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版本/修改:A/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发电厂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发布前 言为规范和加强常规电气装置和危险区域电气装置的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关于电气设备有关的标准 以及CMB253-2004 NOSA 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的要求,结合厂(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厂(公司)NOSA 管理体系策划组提出。本标准委托检修公司起草。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 草 人:付险峰、施磊本标准审 查 人:李跃东、李忠、李建荣、罗洪淼本标准体系审 核 人:杨志勇、吉秀锦本标准审 核 人:郝春林本标准批 准 人:王志成本标准于 2008 年 08 月 01 日首次发布。根据 2008 年 11 月 NOSA 安健环体系管理评审和基准审核意见,对本标准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标准于 2008 年 11 月 30 日第二次发布。本标准的版本及修改状态:A/1。电气装置管理标准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有关电气装置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管理要求、检查和考核等事项。1.2本标准适用于厂/公司以下电气装置和区域:1.2.1常规电气装置:接地装置、动力和检修电源、照明电源、电气盘柜、临时施工电气装置等电气设备。1.2.2危险区域:主要有升压站、蓄电池室、制氢站、油库、煤场及输煤系统、化学试验室、危险品库、液化气暂存室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国家电网安监(2008)83 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GB 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621-1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