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昌乐昌信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条本机构是经(潍坊市安监局)审批、(昌乐县安监局)登记,由黄爱萍等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第四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第五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本机构自觉接受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作的审批机关(潍坊市安监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昌乐县安监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山东省潍坊市昌乐昌明街 2298 号 3 幢 106 室,邮政编码为 262400。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机构的举办者是:黄爱萍。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 30 万元(30 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20 万元(20 万元以上),开办资金 10 万元(10 万元以上)。由黄爱萍共同出资。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方式资产性质出资比例(%)黄爱萍30 万现金个人100%第十条本机构已经(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设立,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范围是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本机构的培训规模为年培训 400 人。第十二条本机构的培训层次为上岗证培训第十三条本机构的培训形式是(业余、全日制)中短期培训。第十四条本机构主要面向全县招生,培训对象为特种作业人员。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本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统称董事会),是本机构的决策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