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制度文件版号A/0文件页数5生效日期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文件编号:受控印早:本版修改记录修改状态日期修改原因及内容摘要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拟制:审核:批准:**********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制度版号A/0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修改状态0页码1/51 目的确保公司工业废水、大气污染物、粉尘、噪声的污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排放实施有效的控制,以及合理的处置和利用的各类固体废弃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水污染、大气污染、生产性粉尘、噪声污染的防治以及一切活动、产品与服务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9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新版);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SBCJ—HJYJ201400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价值单倍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态和置于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危险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