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安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康复分店武汉安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门店员工的职责权限制度标题:企业各部门、组织和人员职责权限制度编号: QGSP-01-5-2010 起草:黄继明版本号: NO.1 第 0 次更改批准:胡安全发布: 2010.10.08 明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以及与管理有关的各岗位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与相互关系,确保管理职责已确定并能得到贯彻。适用于门店管理层和员工的职责和质量管理活动。特制定本制度。1、门店负责人职责1.1 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的政策、法规等有关规定,加强质量管理,对消费者负责。1.2 主持制定本门店质量方针、目标、规划,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支持质量管理工作。1.3 主持制定质量体系评审工作,听取质量管理员对门店医疗器械质量的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质量改进。1.4 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进度的关系。1.5 重视消费者意见、投诉的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与质量改进。1.6 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医疗器械质量要求相适应。2、质管员质量职责2.1 负责起草门店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2.2 负责首营门店和首营品种资料的质量审核,并建立质量档案。2.3 负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并指导、监督医疗器械产品的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2.4 负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查询、不良事件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并按时向当地药监岗位报告。2.5 负责医疗器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审核,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2.6 负责收集和分析医疗器械质量信息并建立档案。3 验收员质量职责3.1 严格按照标准检验入库产品,对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符合性负责,对错检、漏检负责;3.2 按规定要求,认真作好各种检验和试验记录,并妥善保存,及时向相关岗位反馈有关质量信息,并负责跟踪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3.3 熟练掌握从事本职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分析判断能力;3.4 按规定要求做好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并教育有关人员注意保护,防止标识消失而造成不同状态产品的误用或混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重新标识;3.5 有权对不合格商品拒签,有权对不合格供方进行否决。,4 养护员质量职责4.1 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在质量管理员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医疗器械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4.2 坚持“预防为主” 的原则,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