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一、医院招标办公室在医院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工作
招标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县以及医疗设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采购
年初各临床科室报设备计划
二 、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程序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执行(一)申请、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按省集采要求申请及采购;、万元以下医疗设备由使用科室提交医疗设备采购申请
其程序为:⑴科室组织讨论,全体医师签名(同意或不同意采购、弃权均要签名或注明
该记录复印件盖科室公章及科室负责人签字送设备科备案,原件科室留存)
⑵签署科室廉政承诺书
⑶采购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大型设备使用科室要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设备参数及配置清单,报设备科
⑷设备科交医务部(或护理部)审批备案
()设备科、分管院长审批签字,报院长审批签字后依次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大额的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交医院招标办公室,由招标办公室进行询价按以下规定的相应采购方式予以采购
、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事故等需紧急采购或者临时采购的小型器械设备可在招标领导小组的批准或指导下,由设备科紧急采购,采购后天内完善相关程序
(二)采购方式、采购金额大于万元的大型设备走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
2 / 3 、采购金额大于万元小于等于万元走市集中招标采购程序(如市不能集采,本院有责任予以实施)
、采购金额大于万元小于等于万元通过省内第三方招标公司招标采购
、采购金额总额小于等于万元的设备由院务公开委员会议价或院内比选采购(比选采购内容在医院网站及招标代理公司网站发布比选公告)
三、 按上述程序完成后由招标办公室负责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医院官网等渠道发布公告
四、 公示完成后由设备科负责依照招标、比选公告与相关供应商签署合同,合同需由相关使用科室、设备科、医院法人代表(或指定的授权代表)共同与供应商签署
合同签署后按照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