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 / 9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XX]7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XX]19 号),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规划、抓标准、抓产业、抓队伍,促进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确定工作目标到 2020 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到 2020 年,培育 5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3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明确重点任务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 / 9 (一)编制发展规划
各省(区、市)和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阶段性工作安排,提出保障措施
重点做好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实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制定全国木结构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发展地区,开展试点示范
具备木结构建筑发展条件的地区可编制专项规划
(二)健全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
支持地方、社会团体和企业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