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十佳美食”评选活动方案应广大美食爱好者要求,根据县食安委领导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东海十佳美食”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引导我县餐饮业健康发展,打造我县消费和投资软环境,培育和弘扬我县特色美食品牌, 宣传展示我县饮食文化底蕴,促进我县经济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 活动时间2016 年 12 月 4 日-2017 年 3 月 31 日三、活动内容( 一) 评选对象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广泛性、大众性、民俗性、特色性的原则,广泛征集和发掘我县城乡具有独特传统技艺的美食
全县各餐饮单位或个人,符合参评条件均可申报( 二) 评选条件1
具有鲜明特色,能体现东海特有的美食文化和地域特征,符合餐饮消费饮食习惯 ;2
主要原料为本地生产,具有一定的历史传承;3
制作工艺标准化,质量优良、稳定,价格适中;4
销售量大,市场占有率较高;5
选料充分体现原生态、绿色有机、健康养生,不使用国家禁用的动、植物和化学添加材料
( 三) 评选标准按味感、质感、观感、营养安全及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六大部分计分,满分为 100 分
味感 (25 分)
调味适当、口味鲜美纯正,符合成品本身应具有的咸、甜、鲜、香等口味特点
质感(25 分)
选料精细,用料配比准确,工艺规范,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成品本身应具有的软、酥、脆、滑、松、糯、爽等特点
观感 (15 分)
形态优美自然,层次清晰,花纹细腻均匀,规格一致,色泽自然,装盘美观
营养 (10分)
营养搭配合理,讲究餐具、盘饰清洁卫生
食品安全 (10 分)
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消费者投诉和消费纠纷
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15 分)
参评品种以东海地产原料为主,体现本地饮食文化特色,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全县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 四) 评选程序及时间节点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