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路道路项目监理监理招标文件(经设置条件符合性审查后的随机抽签法)招标编号:余监公开16128 工程名称:华丰路道路项目监理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星桥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016 年 12 月备案机关:1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项目内容1 工程名称华丰路道路项目监理2 招标编号余监公开 16128 3 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100% 4 投标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具备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工程)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监理业绩要求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信誉良好6 招标答疑投标人经自行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产生的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向招标人提出。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8 投标担保金额1、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20 日)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 304067990018000510171 银行地址:余杭区临平镇邱山大街481— 483 号2、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网银 /电汇,一笔保证金对应一个投标项目,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 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明示用途和投标项目,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2 3、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至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 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区内企业可按 《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 [2013]230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9 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10 %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10 % 10 投标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60 天内有效11 投标书递交至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余杭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3 号开标室),代理公司派人签收12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13 开标时间: 2016 年 12 月21 日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