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1.目的为对本公司的施工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对其控制采取控制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管理。3. 编制依据3.1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3.2 《管理手册》(A 版)3.3 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4. 职责与权限4.1 生产副总经理是本管理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4.2 安全总监负责组织、监督本制度的实施。4.3 技术质量部4.3.1 是本管理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4.3.2 负责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建立公司危险源清单,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4.4 项目部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 负责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 风险评价和制定并实施控制措施。5. 管理要求5.1 术语5.1.1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也称为“危险”、“危害因素”、“事故隐患”、“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等。5.1.2 风险是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由该事件或暴露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5.1.3 风险评价是指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 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能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5.1.4 可接受风险是指已降至公司根据法律义务、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而愿意承担的程度的风险。5.2 危险源辨识5.2.1 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识别出公司整个范围内所有的危险源。主要应包括:a. 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公司控制下的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b. 在工作场所附近,由公司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可能产生的危险源。5.2.2 危险源辨识应充分和全面,应是主动地而非被动地,应具有主动性、前瞻性、预防性。5.2.3 危险源辨识应在工程施工前完成,应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辨识为主要内容,应建立以工程项目施工产品实现的工艺流程为主线加上固定区域及临时生产、加工、生活、办公等区域,做到全面辨识无遗漏。5.2.4 危险源辨识内容应考虑三种状态、三个时态和六种类型:a.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b. 三个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c. 六种类型: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