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情况课程 编号素质 学分 数41
课程 名称(中 文) 商 法(英 文) Commercial Law2
课程 类别□ 专业素 质教 育□ 非 专业 素质 教育□ 特殊 素质 教育□ 必修□选 修□ 自修 ;□ 核心素 质教 育□ 非 核心 素质 教育3
课程 学时及其 分配总学 时: 68理论 教学 学时 : 68实践 教学 学时 : 04
适用 院系、专 业文法 与外 语学 院法学 专业5
先 修 课 程预备 知识《法理学》、《民法》二、本门课程的意义、作用及教学目的、要求1
本门 课程 的意 义 、 作用《商法》是法学专业的14 门核心课程之一,内容主要在私法领域
商法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法律部门,同时又是一门与市场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法律学科,而商法学理论在中国还是一门正在发展中的学科
为此,本课程力求在坚持基本原理和规范性的前提下, 内容上突出先进性和发展性, 密切跟踪学术动态, 吸收和反映商法学领域的最新成果,突出商法学课程的包容性和实践性的特点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 要求学生熟悉掌握与商法的基本理论与原理,在此基础上能够对诸多部门法举一反三的进一步深入学习
教学 目的 及要 求通过本课程学习,培养学生以下专业与非专业素质:1.培养学生学习商法基本理论的专业素质;2.培养学生运用商法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素质;3.培养学生严谨逻辑思维的非专业素质;4.培养学生对商法边缘学科知识自主学习的非专业素质5.进一步培养创造性思维的非专业素质三、课程内容第一编 总论第一章商法概述教学内容:第 1 节 商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特征第 2 节 商法的法律地位第 3 节 商法的体系及渊源第 4 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第 5 节 商法的产生与发展教学要求:学习本章,在熟悉商法概念和调整对象的基础上,应重点掌握商法的性质和特定以及商法与民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