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程序第一部分立案依据1、初核依据:举报信件、领导批示等材料;2、初核呈批表;☆3、初核报告;☆4、立案报告;☆5、立案决定书;☆6、停职检查决定书;7、“两规”措施呈批表;8、“两规”措施陪护值班记录;9、“两规”措施通知书;10、解除“两规”措施通知书
备注:上述凡加“☆”号的属必备材料
2遂宁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呈批表线索来源被反映人性别年龄民族单位、职务反映的主要问题承察办部纪门检意监见领批导示附:反映材料份填表单位:填表人:年月3关于ΧΧΧ同志有关问题的初核报告纪委(政府):ΧΧΧ同志,男,汉族,19ΧΧ年Χ月Χ日出生,射洪县WW镇人,大专文化,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入党,1999年12月至今任WW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经查:2001年3月,WW镇党委成员分工,确定ΧΧΧ同志分管道路交通工作,同年5月,该同志在负责某某至某某路段修建期间,工程承包人张某某为感谢ΧΧΧ同志对他的关照,于2001年9月到ΧΧΧ同志办公室送给给ΧΧΧ同志2000元现金
ΧΧΧ同志收下该款后用于了日常开支
为了更进一步查清ΧΧΧ同志的其他错误,建议对ΧΧΧ同志的问题继续调查
当否,请批示
初核人员:张山、李红2004年4月7日4关于ΧΧΧ同志所犯错误的立案报告纪委(某某政府):ΧΧΧ同志,男,汉族,19ΧΧ年Χ月Χ日出生,射洪县WW镇人,大专文化,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入党,1999年12月至今任WW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经查:2001年3月,WW镇党委成员分工,确定ΧΧΧ同志分管道路交通工作,同年5月,该同志在负责某某至某某路段修建期间,工程承包人张某某为感谢ΧΧΧ同志对他的关照,于2001年9月到ΧΧΧ同志办公室送给给ΧΧΧ同志2000元现金
ΧΧΧ同志收下该款后用于了日常开支
ΧΧΧ同志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或行政)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