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为有效配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西藏地区优势,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实现互利共赢,甲乙双方决定在西藏自治区成立办事处,并将甲方的产品“泽明(ZM)”品牌的闪蒸矿化处理器某某产品全部产品的宣传推广及销售交由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该办事处在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经营区域和范围1.经营区域: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市以外地区)2.经营范围: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所载许可范围
3.经营产品:“泽明(ZM)”品牌的闪蒸矿化处理器全部产品二、合作期限1.本办事处的合作期限为一()年
2.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使用甲方西藏办事处的授权乙方做为本协议的办事处负责人(办事机构),必须在经营上述产品销售事宜中以“天津泽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某某公司”的名义从事合法商业活动
需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从事各种形式的广告及宣传活动
乙方在对外宣传时,可以以天津泽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某某公司西藏办事处的名义在宣传活动中出现,不得2以自己作为生产商名义对外宣传,不得替代、更改甲方的商标等标识
4、协议免责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依据本协议发生的商业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协议解释权甲方保留对本协议的解释权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权利和义务1
1甲方负责产品的市场宣传及行业推广工作,并定期向乙方发布有关活动的进展情况
2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宣传资料
3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销售及技术培训,以使乙方能够正确地销售甲方产品
4甲方向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竞争各方的动态调整产品的结构、价格及销售政策
6甲方在乙方上述区域内不再设立其它办事处,甲方在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市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