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友好型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分管副总经理是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者,协助总经理依照国家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企业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有: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2、组织建立公司清洁生产管理、清洁生产奖励等制度,编制年度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3、参与公司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设施技改项目的审查;4、考核监督各部门清洁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出清洁生产奖励意见;5、协助和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6、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清洁生产信息交流,积极收集、推广、应用节能与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第1页共11页新设备及清洁材料;7、组织编写并报送清洁生产状况报告,按照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报告工作;8、组织建立关于清洁生产方面的各项台帐,完善各类技术资料和档案。第三章清洁生产的实施第六条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的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和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第七条公司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1、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2、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使用;4、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第八条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1、采购部门在采购原材料时,应充分了解该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不予购买;2、生产部门对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应分别堆放、严格分选并做到标识清楚,确保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有控制的使用。在分选和处置低毒、低害原材料时,应设法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和对人体的伤害;3、生产部门在产品制造的全过程,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消耗及各类物料的消耗;4、生产部门在产品制造的全过程,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5、生产部门在产品制造的全过程,严格控制对环境的污染,第2页共11页控制和保持生产设备、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6、物流部门在散状物料的装卸、短倒、转运等作业全过程,严格控制作业节奏,努力减少二次扬尘污染;第九条产品包装物的采用,应考虑其在使用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并做到合理包装、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第十条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能源、物料、材料等消耗定额的制定及基础数据的收集,为制定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提供依据。第十一条安全环保部门按照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对生产部门、重点耗能设备等安装计量器具,统计和分析能源利用状况;第十二条生产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清洁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门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清洁生产目标,并做好备案。第十三条安全环保部门定期检查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清洁生产目标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