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是我们抓住机遇,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阶段
我们必须增强历史责任感,充分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正确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高综合实力和“四个服务”水平,把首都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指导方针和奋斗目标
《纲要(草案)》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后,我们编制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今后五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全力办好2008年奥运会这个重要机遇,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之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
未来五年,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首都的发展转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
为此,《纲要(草案)》提出了以下基本原则,即:坚持“首都经济”发展战略,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发展定位,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坚持统筹兼顾,努力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坚持奥运带动战略,努力提升首都工作水平
这六条原则既是对我们工作经验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在北京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
《纲要(草案)》根据首都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提出今后五年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建设创新、和谐、宜居新北京,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