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僵局司法解决策略分析【摘要】当公司陷入僵局时,公司内部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会停止,决策与管理机制也会进入瘫痪的状态。此时,董事会或者是股东大会也会因为当事人拒绝参加而不能如期进行,且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会被对方认可或接收,议案也不会顺利的通过,这就会直接损害到公司主体利益。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公司僵局的司法解决策略展开了深入的分析与探究。【关键词】公司僵局;司法解决;策略分析由于公司僵局的出现会直接损害股东、公司等主体利益,因此我国在2006年1月1日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针对部分公司僵局问题与解决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举措不仅突破了原有《公司法》在处理公司僵局这一方面的立法空白,同时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但由于部分原则性的规定相对较为简略,不够丰富全面,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司法实践的难度,为此,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公司僵局司法解决策略是十分有必要的。一、公司僵局概述根据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可知,公司僵局的发生并不是偶尔的。但由于公司内部无法通过自身的运行来有效打破僵局,因此这就需要司法程序的介入。而司法解散制度的设计就是在这种规制下形成的,其有效性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有效的验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我国立法在这一方面仍旧不够明确,且存在一定的解释空间,这就大大增加了司法实践的难度。基于此,本文章就依据我国当前的立法现状来对模糊性的立法进行逐一的解释分析。二、公司僵局带来的危害(一)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若一个公司的决策机构处于瘫痪状态,那么其内部系列的管理活动也会停滞,且无法制定出科学、可行的经营决策。在这种形势下,公司氛围会十分紧张,且工作效率也会下降,这就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的运作与发作。同时也会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疏忽客户与供应商的管理。上述现象长久的持续下去不仅会大大降低公司自身的经营能力,第1页共5页影响公司的社会形象,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行业竞争能力,甚至是导致公司面临破产。(二)对股东利益的损害。当公司出现僵局时,多数派就会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对少数派进行折磨,例如停止支付股利,罢免其带新职务等。因此,若任何一排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另外一派就会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由此可知,公司僵局的形成会损害到少数派以防股东的利益。但在一般情况下,少数派股东是没有权利解散公司的,在加上公司自身面临着较为艰难的处境,这就会导致少数派股东的预期投资目标无法实现,自身利益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三)对社会利益的损害。长期实践表明,公司僵局的发生不仅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会直接损害到公司、股东等主体的利益,同时也会对市场交易的安全性造成较大的冲击,引起市场震荡,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三、我国公司僵局解决机制的立法现状以及缺陷(一)我国公司僵局的立法现状。在新公司法没有正式颁布与执行前,在解决公司僵局这一问题上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法院所面临的公司僵局纠纷也越来越多,一旦解决不当就会直接损害到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社会的利益。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新公司法的颁布,公司僵局的解决也有了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新公司法,对公司自治权与股东知情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改善,针对公司僵局问题的解决在第一百八十三条中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若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困难,若继续存续会损害到股东切身的权益,且用过其他途径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持有本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就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以此来为为公司僵局的破解提供强有力的法律理论支持[1]。(二)我国公司僵局制度的缺陷分析。第一大缺陷就是恶意诉讼解散,在司法实践中,有部分较为精明的小股东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申请公司解散,并以此作为谈判的筹码,要求大股东以较高的价格来买入股权。因此,这种以造假诉讼的形式会直接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大缺陷就是解散法定的事由第2页共5页不明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股东解散请求权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第一种是一般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