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2013年博士生招生办法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学部自2013年起试行“申请-审核”选拔博士生制度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招生专业及导师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
教育学部2013年博士生招生名额为57人,由于招生名额少于导师人数,最后录取名单由教育学部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见学校的招生简章),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攻读博士期间必须能够全脱产学习
三、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申请者须于2013年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教育学部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无须提供下列3、6)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2.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历人员提供学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5.硕士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1处加盖公章;6.往届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摘要;7.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8.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9.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