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四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局面,加快学校发展步伐,精心打造学校品牌,同时为做好波宁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工作,学校决定在巩固 2016 年度第十批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涵,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使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XX 省创建文明行业试行办法》(浙文明〔2012〕5 号)为依据,认真贯彻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促进学校建设,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全校形成崇尚文明、爱岗敬业、勤奋好学、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使波宁四中成为波宁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 二、创建目标 根据《XX 省创建文明行业试行办法》要求,省级文明单位必须做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成绩显著,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科普与文体活动活跃,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根据以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决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以教育抓创建,以创建促教育,将文明创建内容渗透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以活动为载体,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文明水平,提升学校形象。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思想建设 领导班子带头加强学习,实现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学校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第 1 页 共 3 页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组织全校师生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师生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学习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师生思想道德教育。加强爱岗敬业,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二)提高业务水平 文明创建是评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文明更是学校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将以文明创建,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打造精品专业,培育学科带头人,提高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