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十二五总结及十三五规划 一、**区民政工作十二五总结 (一)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1、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制度及孤儿养育制度
20XX 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待办法》及《**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等政策法规,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规范孤儿管理和收养登记,简化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使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录入孤儿信息数据,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消费指数的变更,我区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及孤儿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大大提高了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20XX 年,我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270 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 210 元;20XX 年 10 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 385 元;到 20XX 年我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550 元
我区的五保供养标准从 20XX年的每人每月 427 元提高到了 20XX 年的每人每月 1000 元;我区的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 20XX 年的每人每月 270 元提高到20XX 年的每人每月 1400 元
20XX 年,我区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 600 元,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 元;20XX 年 10 月起,我区散居与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 1000 元;至 20XX 年 6 月,我区孤儿养育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 1331 元
20XX 年至 20XX 年 6 月,我区共有 24932 户次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616 人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13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