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实施城乡规划法工作情况汇报 一、《城乡规划法》实施一年来的基本情况 《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始终坚持规划先行,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决策机制,促进了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城乡规划统筹正在形成共识。《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施行,打破了多年来城乡二元结构规划管理模式,城乡分治,只重城市规划不重乡村规划的观念得到改变。“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共识。 (二)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备。一是完成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将木店组团纳入到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为“一个中心+三个组团”,即中心 XX 县区、岩屋庙组团、金桥组团和木店组团。二是制订实施了 156 个村的村庄规划。据统计,xx 年我市农民新建房 2197 户,建在规划点内的 1772 户,规划点以外建房 425 户。三是编制了《岩屋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关陵庙保护性开发利用规划》、《长坂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规划》、《农(居)民建房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初步形成了从总体规划到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 (三)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XX 县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X 县区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XX 县区城市“四线”管理办法》以及《XX 县区农民公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近期,又出台了《XX 县区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规划和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细化规划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二是强化规划审批管理,城市、个人住宅建设过多过滥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科学定位城市发展方向、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分区不明晰的问题。四是推进城市成片开发,合理布局居民点。通过文化广场、城东 XX 县区、锦绣江南小区等地综合开发,城市面貌和市民居住环境得到明第 1 页 共 2 页显改观,城市土地得到增值。 (四)规划执法力量得到加强。今年 1 月 6 日,我市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截止到目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查处规划违法案件 164 件,结案 30 件,查处无规划手续或擅自变更审批内容的 116 件,拆除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共 48 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