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 号),结合《XX 县区教育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我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杨平(乡中心校校长):负责全乡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指导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 副组长:贾安林:负责监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报帐工作; 副组长:周华银:具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和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及工作方案等。 成员:何明:每学期初统计相关学生数,确定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享受对象; 辛来鹏龙祝居罗丙尧李钦。对各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监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对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全乡各学校校长。负责具体实施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每学期初向中心校准确上报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学生花名册。制定和实施本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负责食堂设施的完善及良好卫生条件的创设,对师生进行营养改善知识教育。 1 各学校要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第 1 页 共 66 页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我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必须与全体教职工及相关责任人之间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二、供餐模式 我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 17 所学校,其中 16 所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为企业供餐;1 所(甘棠中学)为食堂供餐。甘棠中学要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