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行政许可异议申请书(XX 县区) 规划行政许可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XX 县区馨苑小区全体业主 异议人因 XX 县区建设局受理“鼎盛华府”小区行政规划许可申请一事,对 XX 县区建设局关于“鼎盛华府”小区行政规划事宜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依法驳回 XX 县区驿 XX 县区鹏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鼎盛华府小区”行政规划许可的申请。 事实与理由 XX 县区驿 XX 县区鹏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其在 XX 县区南关登赢路西侧建设“鼎盛华府小区”一事,向贵局提出规划许可申请,贵局受理后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至 2011 年 6 月 2 日期间公示(但没有依法公示)。根据贵局公示的控规内容,XX 县区驿 XX 县区鹏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计划建设的“鼎盛华府小区”位于异议人居住的“馨苑小区”的南侧和东侧,设计楼高 46.4 米,与“馨苑小区”南北间距不足 30 米,东西间距也不符合标准要求。同时,“鼎盛华府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紧邻“馨苑小区”的 a 栋楼,存在危及“馨苑小区”的 a 栋楼全体住户居住安全的隐患。如果贵局按照公示内容批准“鼎盛华府小区”的规划申请,向 XX 县区驿 XX 县区鹏城房地产开发公司颁发规划许可证,允许 XX 县区驿 XX 县区鹏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鼎盛华府小区”建设,就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鼎盛华府小区”建成后势必严重影响“馨苑小区”的采光、通风,损害“馨苑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此,异议人依法向贵局提出申请,请求贵局依法驳回 XX 县区驿 XX 县区鹏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馨苑小区”建设的规划申请。 此致 XX 县区建设局 异议人:XX 县区馨苑小区全体业主代表人: 2011 年 5 月 30 日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