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安全工作总结及计划 篇一:轧钢厂安全管理办法 轧钢厂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中做到防消结合、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保障轧钢厂正常的生产秩序及员工和相关方的安全,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轧钢厂所有员工及相关方 3.内容 3.1.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办法 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3.1.1.每位员工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在生产过程中要听从调度统一协调、指挥。 3.1.2.各岗位之间要密切配合,防止信息沟通不到位而发生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 3.1.3.新员工入厂必须经过厂级、作业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按照轧钢厂劳保发放标准填写《劳保用品登记卡》进行登记,领取劳保用品后方能上岗。 3.1.4.各作业区要严抓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1.5.各岗位要加强对员工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并填写《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卡》建立台账,使岗位工对自己的岗位操作技能 能够熟练掌握。 3.1.6.对安全生产劳动纪律任何人范文写作不得违反,必须严格地按照公司制度、厂规厂纪去执行。 3.1.7.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当根据生产中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手段、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 1 页 共 13 页 3.1.8.在生产过程中接触有强烈辐射、烧灼、爆破刺割、绞碾严重磨损而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害有腐蚀的物质等作业的工人,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装。对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品、用品,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3.1.9.在冬季经常从事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可发防寒服装。 3.1.10.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3.1.11.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能预防机械的勾、挂、绞、碾等伤害),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3.1.1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 不准转卖。 3.2.易燃易爆物品分类管理办法 3.2.1.氧气的使用规定: 3.2.1.1、思想汇报专题凡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