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单元第七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7.37.3 维护消费权维护消费权主题词主题词 :: 消费者 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 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都是消费者我们都是消费者 【投诉简介】 2014 年 3 月 20 日,欧某在大足区一手机专卖店花 4100 元购买了一部苹果 5 代手机。 3 月 22 日,欧某在 iphone 官方网上查询,发现该手机已经被激活一个多月,怀疑该手机是二手机,向消委会进行投诉。 【处理结果】大足区消委会接诉后,经查证实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另赔偿给消费者欧某人民币 2000 元。 苹果手机提前激活,全额退款按照 iphone 官方网上对其所售产品的说明,手机只能在购买时才能开封激活。新购买手机被提前激活,说明该手机已被提前打开过,虽然无证据显示该手机被使用过,但商家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说明其原因。《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第三款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由于经销商不能提供该手机已被提前打开过的举证情况,也应当承担相应的退赔责任。【案例评析】 【投诉简介】 2014 年 8 月甘肃兰州的张女士,通过网购在大足区某网店,购买了 3 套价值 698 元的内衣,收货后发现不是自己喜欢的颜色,当即将其内衣退回,遭到网店拒绝。 【处理结果】大足区工商分局接到张女士投诉后,执法人员当即调取这家网店负责人张某的相关信息后,并与网店负责人张某取得联系,依法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最终商家对张女士的网购款予以全退。 网购内衣有色差,七日内无条件退货《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 一 ) 消费者定作的;( 二 ) 鲜活易腐的; ( 三 )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 四 ) 交付的报纸、期刊”。张女士通过网购方式购买商品,依据《消法》的规定,收货后对商品后没有造成损伤,且标签完好,在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退货,网店经营者必须无条件予以退货,是有法可依的。(注解: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仅限于商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