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20**年是组织实施 2011—2015 年全省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按照厅党委的要求,顺应从“当参谋”到“抓协调”的转变,制定了“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为抓手,以开展“法律六进”和评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等活动为载体,以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为着眼点,全面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顺利完成了 2012 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1.积极贯彻省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强“法治湖北”建设的精神。省十次党代会召开后,我们积极草拟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后续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参与并主动承担“法治湖北”建设实施意见的主要编写工作,为省委出台该意见积极献计献策,担当了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应尽的职责。 2.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一是开展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参加了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和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扎实开展了我省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全省首届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继续推进我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已向全国普法办推荐上报了 17 个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了 93 所依法治校示范校,15 个村(居)被确定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健全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我们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调研考察,出台了我省“法治城市”创建考评办法及其指导标准;进一步健全了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考核评价指标,第 1 页 共 4 页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 3.完善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分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的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推进会,分头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建设,并整合资源,形成法治建设工作整体发展的局面;我们连续第三年将法治湖北建设纳入对省直120 多个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共性目标考核范畴,进行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