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村土地整理与规划利用调查的研究 土地资源网 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宪法赋予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的职权,一直由原各级计划、现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具体管理。尤其是中期规划(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以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为主的规划,是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传统内容上,该规划包括拟订发展目标与方针,确定战略布局与任务。主要问题是,发展规划的长期指导性与空间指导性均不够。目前,五年规划还只是纲要,真正的长期规划(10 年以上)还从未编制与实施过。这导致了“声明”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的同级其他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缺乏引导与基础。 2、城乡规划、 1990 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法》,以及随后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 号)中明确:“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统筹安排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日前,建设部《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出台:。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主要存在下列几个问题:一是长期以来城市规划范围仅限于市区,而对 XX 县区、城郊结合部未纳入规划区范围。二是缺乏从区域空间,大尺度空间范围自上而下式的发展规划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三是规划的专业技术性过强而公共性、综合性不足。由于受编制方式的局限,专业人员知识结构的束缚,城市规划还时常停留在单纯的工程技术工作层面上,还未上升为政府表述空间发展政策的过程和手段。 针对上述缺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正从两个途径予以弥补。一个途径是突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阶段编制体系,推行“概念性规划”(conceptplanning)。二是推行区域规划及城镇体系规划。目前,建设部正在着力推动两个层次的区域规划。一是较大空间尺度跨市域的区域规划。针对特定需要在较高区第 1 页 共 3 页域层次进行协调的地区展开规划。如《京津冀城乡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山东半岛城镇群战略规划》等。二是城镇体系规划。建设部非常强调城镇体系规划“要讲求战略性,要加强战略研究……突出整体性、综合性,虽然以空间问题为主,但是也涉及到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区域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必须有前瞻性”。 应该说,城乡规划在保持原有专业性和较强执行约束的同时,已经注意到规划在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