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二五”和中长期能源结构优化方案研究(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 省规划院)一、浙江省能源结构特点(一)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消费品种以煤炭为主,产业能耗以二产为主,能源消费结构亟待优化1、能源消费品种2009 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 15567 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 13276 万吨,石油及制品消费 2310 万吨、天然气 19
09 亿立方米、水电、风电和核电 396 亿千瓦时、从外省净调入电量287 亿千瓦时,煤炭、石油及制品、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的消费结构为 63
我省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从 1997 年至今,煤炭消费量从4765 万吨增加到 13276 万吨,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维持在61%上下,最高年份达到 67%,最低年份降至 55%,但 2004 年以来由于重化工业发展和大批新建燃煤电厂投产,煤炭占比不降反升
2009 年发电用煤 7400 万吨,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的55
7%;供热用煤 2200 万吨,占 16
6%,两项合计占 72
石油及其制品(简称油品)消费从 2000 年的 1120 万吨增加至 2310 万吨,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维持在 20%左右
我省自 2004 年接入西气东输天然气以来,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由 2004 年的 0
31 亿立方米增长至 2009 年的 19
09 亿立方米,消费比例目前为 1
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随着“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政策措施的实施而快速发展,消费比例稳定在 7~11%
总体而言,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占据主导地位,天然气、一次电力等清洁能源比重偏小,仅占 15%左右
1997~2009 年我省能源消费结构见图 1—1
图 1—1 浙江省 1997~2009 年能源消费结构与广东、台湾、日本等国内外资源禀赋条件相近的发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