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融资产第一节 金融资产概述一、金融资产的概念1、定义: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
2、特征:金融资产最大特征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3、内容: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资产等
衍生金融资产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也属于本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的分类与金融资产的计量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应当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将其划分为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且金融资产的分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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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资产目的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比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将某些金融资产组合从事短期获利活动;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含有效套期工具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避免计量基础不同导致的利得或损失的差异;主要是指企业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
例如为了避免涉及复杂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而直接指定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例如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例如一般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