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乌鲁木齐市“法治进企业”工作考核标准、项目督导部门牵头负责部门:市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综治办、精神文明办、经委(招商局)、建委 、商务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审计局、依法治市办(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总工会、工商联、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水务局、交通局、各依法治区(县)办。类别考核项目和标准分值项目督导部门组织保障︵共15分︶1、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4 分市依法治市办、各依法治区(县)办2、有“五五”普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法治进企业”活动有安排、有落实。2 分市依法治市办、各依法治区(县)办3、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3 分市依法治市办、各依法治区(县)办4、普法依法治理经费落实到位。4 分市依法治市办、各依法治区(县)办5、“法治进企业”活动的检查、考核、评比、奖励规范化、制度化。2 分市依法治市办、各依法治区(县)办制度建设︵共18分︶1、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度完善,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建立普法依法治理档案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3 分市依法治市办、各依法治区(县)办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与评先树优、年度目标考核等挂钩。2 分市依法治市办、各依法治区(县)办3、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分配支付制度、职工培训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度和企务公开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3 分全体牵头负责部门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认真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2 分全体牵头负责部门5、建立健全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企业标识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制度。2 分市工商局、市科技局6、建立健全覆盖全部管理事项和每个岗位的制度体系,如综治、内保、民调、消防、安全、计生、环保工作制度等。4 分全体牵头负责部门7、建立健全重合同守信用制度,依法规范经营活动。建立面向社会公开的企业诚信制度。2 分市工商局法制宣传︵共15分1、党委中心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有制度、有内容、有笔记、有考核,定期开办法制讲座。5 分全体牵头负责部门2、经常性地开展职工法制教育,做到教材、内容、人员、课时“四落实”。3 分全体牵头负责部门3、有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如板报、专栏、横(条)幅、标语等,并在本单位局域网络开办法制专栏、专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