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传染病专科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一、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序号标准核心要素(地坛医院)建议修改内容1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及面积合理,能满足功能任务需求,适宜传染病隔离要求
建议标准调整为功能定位与地理位置,核心要素增加一条: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教学医院)理由:国家传染病区域性医疗中心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该中心具有很高的诊断与治疗水平,能够代表我国水平;二是区域性辐射能力很强,能够带动一个地区的传染病诊疗的发展;三是具备很强的人才培养能力;四是具备很强的科研能力,储备新型诊断与治疗技术;五是开放流动,建立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机制
2住院床位1
年平均开放病床总数达 350-500张(等级评审标准为 350)以上(或虽然小于 500 张床位,但现有床位配置能够满足区域或当地传染病人住院诊治需求,但不得低于 350 张)
应急床位储备 50 张,在需要时能够快速启动使用
感染/传染科主要专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百分比≥50%,传染病重症医学科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3%-5%
急诊必须设置有抢救床位,并满足急诊抢救需求
留观床位必须按照传染病疾病隔离需要分开设置
病床使用率≥80%建议核心要素第 3 条调整为:重症医学科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2%;理由:国家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 2%- 8%:3 建筑情况1
医院传染科建筑布局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划分有三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建议核心要素第 3 条调整为:呼吸道传播疾病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区 ) 、 两 端 ( 清 洁 端 、 污 染端)、缓冲间、两通道
各区域要有明显的标识和界限
传染病房应设置独立卫生间,有非触动流动水洗手和手部消毒装置及卫浴设施
呼吸道传播疾病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而且具备符合空气净化要求的负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