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派出所公安信息化建设[1]浅谈基层派出所公安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化警务机制是适应社会信息化、治安动态化新形势,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战略举措。目前,我县公安内部三级专网全面联通;350兆无线对讲机、电脑、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基本配备到位;“天网一号”视频监控系统初具规模;主要公安业务、各警种基本上都开展了信息技术应用;基础信息正在源源不断地采集录入。全县公安信息化建设处于“硬件建设基本成型、思想观念尚待更新、应用能力亟需加强”的状态。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落脚点,如何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派出所如何落实信息化。我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一、领导认识到位是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前提“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转变观念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前提。信息化建设之所以被称之为一场警务革命,是指应用层面以及由此带来的警务模式、思想观念的转变。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公安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必须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派出所的工作千头万绪,如何把握工作的重点和步骤,避免无序工作,关键要看所长“指挥棒”的导向。一个派出所能否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与这个单位的“一把手”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重视程度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目前,大部分派出所领导普遍对信息化的认识存在这么几个误区:一是认为公安信息化是上级公安机关时髦的提法,是一时之风,搞几天形式就完了,况且就算是长期建设不是说一天两天就能达到某种程度,心存侥幸,上面安排我就动,没有通报时暂且放在一边,对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不积极、不主动。二是把公安信息化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打字要达到每分钟多少个,制表要会划各式各样的表格,各种基础档案要电子化录入警综平台等等。三是认为公安信息化就是网上查询、网上执法办案,以前办案通和刑侦综合信息系统也搞过,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对公安信息化的认识仍然停留第1页共6页在传递文件、查看信息、简单查询比对的层次上,谈不上对信息进行综合、碰撞、分析、研判。对为什么要开展基础信息采集不知其因,信息化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不知其果,观念比较滞后。对以大情报系统建设为龙头的“金盾”工程二期,由传统警务模式向现代警务模式的转型甚至闻所未闻。由于存在上述认识上的偏差,派出所领导对信息化缺乏深刻理解,也就阻碍了其推进信息化应用的力度和深度。二、信息采集录入是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我们所建立的系统、数据库都必须要有强大的信息库作为支撑,没有信息就不可能有信息化,没有信息再先进的系统也是无源之水。派出所作为公安工作跟群众接触的第一道线,掌握着大量基础信息:如辖区内的重点人员情况及行业场所情况,辖区地理位置、道路交通情况,入住辖区旅馆内人员前科情况、活动轨迹,高危地区人群作案特点及活动轨迹、相关赃物的销赃渠道等等。公安工作信息化,需要更多、更广泛、更鲜活的信息来作支撑。可以说,信息化程度越高,对基础信息采集的要求越高。派出所要结合“两实全覆盖”,将入户调查、场所检查、线索排查的过程作为信息采集的过程,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紧抓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把好源头关,要逐步建立起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的信息工作机制,在阵地管控、重点人员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建设基础化”。同时,信息采集录入是一个长期的原始积累过程,是一项贯穿于派出所民警基础工作的日常性事务,这项工作没有尽头,永无止境。只有将一个一个的信息孤岛联接起来,把大量的“口袋信息”、“纸袋信息”、“脑袋信息”从民警手中输送出来,再对静态的信息通过梳理、碰撞、比对变成研判结果,变动态的信息为有用的信息,通过开放共享、关联整合、多警种研判、多层次应用,做到动静结合,高效转换,全面盘活手中的信息资源,直接服务现实斗争,不断提高驾驭日益动态复杂的治安局势的能力。对于信息采集录入,一些民警认为就是要录入人的信息、住的信息、物品的信息、案件信息、生活轨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