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全文逐条解读按:《社会保险法》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通过,并定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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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标志着中国在保持对经济发展高度关注的同时,对民生的关注已经提高到更高的立法层面
因存在不少笼统和原则性的条款,导致《社会保险法》的操作性不足,但仍不能抹煞其在社会保障法治进程中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更像是一种宣誓,其未来的实施效果,仍需大量的后续配套法治建设
本文内容更多的是在《社会保险法》的学习过程中形成的学习笔记,主要源于中国法制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一书,该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编著
第一章 总 则 9 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解读】本条系关于《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我国《宪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等
而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本法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解读】本条系关于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
1、社会保险的特点(1)社会共济
按照大数法则,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实行互助共济,集合多数人的力量来均衡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