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电力用户业扩接入工程规划设计导则(试行)1 总则1
1 为了规范江苏省中低压电力用户业扩接入工程建设,提高电力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和用电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2/T 1008-2007)及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导则
2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用户业扩接入工程的术语和定义、供电方案编制原则、接入工程设计方案和设备选型等基本要求
业扩接入工程相关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3 接入工程的设计,应以经供电方与用户协商确定的供电方案为依据,并按照本导则的相关规定进行
任何设计单位不得变更供电方案中所确定的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线路、电源接入点、资产(责任)分界点的划分及接入方式
4 本导则适用于各供电公司电力用户业扩接入工程建设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2
1 业扩接入工程“业扩”是指供电方办理用户用电业务扩充管理工作的简称,业扩接入工程是指资产(责任)分界点至电网同一电压等级公用供电设备之间建设或改造的工程
2 业扩接入加强工程业扩接入加强工程是指由于用户接入工程或申请容量引起上一级电压等级建设或改造的工程
3 市中心区 指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4 市区 指城市的建成区及规划区
一般指直辖市和地级市以“区”建制命名的地区
其中,直辖市和地级市的远郊区(即由县改区的)仅包括区政府所在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
5 城镇 指县(包括县级市)的城区及工业、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直辖市(由县改区)的工业、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
6 农村 指城市行政区内除市中心区、市区和城镇以外的其他地区
7 中压开关站(以下简称开关站)设有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