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 5 篇 【篇一】 6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毫无疑问,这迈出了我国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又一个里程碑
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这就意味着,以往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有效扭转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定程度上还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执行
2018 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而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一一相对明确的规定,让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既能够有效辐射管辖,违法的“一个跑不了”,也让相关的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违法违规处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随意账”,大大提升罚当其过恰如其分的处理水平
严管也是厚爱
对以往绝大多数犯错的公职人员来说,其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的,由于相小错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最终导致质变,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与错误
而这其中,恐怕与此前相关制度不够明确完善,导致监督管理没有跟上有关
由轻到重,轻重结合,有利于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抓早抓第 1 页 共 6 页小、防微杜渐
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篇二】 6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