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一中初中部晚自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同时规范晚自习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晚自习要求1、各班级指定一位学生负责当日晚自习管理
班级负责人要在黑板右上角上标示:班级责任人姓名、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人数、班级缺勤学生姓名及原因
班级负责人要做好晚自习记录,将当日晚自习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2、学生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安排,按时上、下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学生必须服从晚自习教师管理,自觉维持班级纪律
做到入室则静,入座则学,无声自习
4、学生晚自习时间主要用于预习、复习功课,做作业,阅读与学习内容有关的书籍,不允许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15、学生要在自己座位就座,不得串座
自习期间不准做说笑、打闹,闲坐、睡觉、吃零食、玩手机等违反自习纪律的行为
不允许同学间讨论、讲题、收发作业
教师辅导和学生讲题可在小晚自习期间进行
6、学生在走廊内要保持肃静,课间不得在教室和走廊内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铃响即回教室,不得在走廊内滞留
7、学生晚自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到值班老师处开具请假条,并去311室找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出教学楼,返回后需将请假条交给值班老师进行销假
8、晚自习结束后,各班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关窗锁门,有专门人员组织本班学生站队、清点人数后方可离开
在站队和回宿舍途中不许喧哗、打闹
为了不干扰初一初二学生就寝,初三年级晚自习结束后在宿舍楼内也不得喧哗、打闹
9、学生晚自习结束后直接回宿舍,不得上超市
如有上医务室的学生需先回宿舍,然后让导育老师开具请假条,返回后需到导育老师处销假
210、自习中凡有影响他人学习行为的学生,只要被值班老师或值班领导在巡视中发现一次,即被调至311自习室
11、各班级走读生必须在下午第四节课离校,不得滞留
12、如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每人次扣1分,被调至311自习室的学生每人次扣2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