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工程拆除、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审核人:编制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17 年 6 月8 日1
2 施工原则1)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不改变原状”的文物修缮原则,以及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原则,尽可能使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尽量保留原有构件;损坏构件经过修补仍能使用的,不应更换
确保各单体建筑及相关文化遗存修缮前后风格的一致型,保护文物本体价值
2)对于原结构存在的或历史上干预形成的不安全因素,允许增添少量构件,改善受力状态
3)对于近代改变原状的做法和工程上的不当做法,要在本次维修中予以纠正,恢复原貌
4)以文物建筑原状修整和重点修复为主,同时考虑院落整治和周边环境整治
3 工程范围:以上建筑范围内的,主要修缮项目为台明地面、墙体、大木构架、木装修、椽望、瓦顶、彩画、油饰、吊顶等工作内容
4 现存和院落需拆除清理工作内容
(1)土方:地面土方
(2)渣土:建筑垃圾:各院落周边、建筑物四周
(3)原居民搭建厨房、储藏室等附属建筑物
(4)单体建筑内新砌砖墙、修补砖墙
(5)屋面含红瓦顶、合瓦顶、苇箔、泥背、灰背、椽子、望砖(板)
(6)大木构架
拆除工程方案拆除工程是本次修缮工程的第一步,而文物建筑修缮中的拆除前应做的准备:各专业工长必须做好详细的交底工作,包括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支搭方案等;组织有关人员统一部署、监督、检查拆除工作;对瓦面已进行测量、瓦件、脊件的缺损统计,并计算出添补量;对特殊部位及尺寸已进行记录、拍照,以做为恢复的依据;对拆除时的构件码放、渣土堆放场地及运输路线已确定;拆除前除书面交底外还要进行口头交底并做好对文物保护意识的现场教育
1 拆除部位项目部在接到图纸后,由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质检员及班组长熟悉图纸,了解拆除部位,并在现场在需拆除部位做出明显标志,并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