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水系施工合同篇一:园林建设施工合同( 水系 ) 园林建设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中铁物资(保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保定中铁苗木花卉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泰和· 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泰和· 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2
工程地点:保定市三丰东路泰和
福地水岸小区内3
施工范围:水系及景观工程,具体范围以中标清单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二、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1
工程内容包括:土方整理、水系及景观土建、安装等工程
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式承包
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
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规格以配置方案以工程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
三、工程造价1
本工程中标总价为4460381 元(大写 : 肆佰肆拾陆万零叁佰捌拾壹元 )
工程价款调整: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暂估价材料认价单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资料,执行河北08 年相关定额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付款方式1
工程施工按月进度完成后,甲方支付当期所完工程量的 80%工程款,每期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工程完工后一周(七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工程款
同时进入质保期(一年)
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尾款5%,合同终止
五、施工验收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六、工期1
本工程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
开工日期为XX年月日
竣工日期为XX年月日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
3、甲方应付款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