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水系施工合同篇一:园林建设施工合同( 水系 ) 园林建设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中铁物资(保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保定中铁苗木花卉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泰和· 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泰和· 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2. 工程地点:保定市三丰东路泰和. 福地水岸小区内3. 施工范围:水系及景观工程,具体范围以中标清单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范围为准。二、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1. 工程内容包括:土方整理、水系及景观土建、安装等工程。2. 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3. 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规格以配置方案以工程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三、工程造价1. 本工程中标总价为4460381 元(大写 : 肆佰肆拾陆万零叁佰捌拾壹元 ) 。2. 工程价款调整: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暂估价材料认价单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资料,执行河北08 年相关定额及其他相关文件。四、付款方式1. 工程施工按月进度完成后,甲方支付当期所完工程量的 80%工程款,每期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2. 工程完工后一周(七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工程款。同时进入质保期(一年)。3. 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尾款5%,合同终止。五、施工验收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六、工期1. 本工程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2. 开工日期为XX年月日。3. 竣工日期为XX年月日。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2、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3、甲方应付款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2、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3、为确保工程进度,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责任1、按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2、按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甲方验收合格后12 个月内为质保期。3、保证工程进度,严格按约定工期完工,如未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八、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