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条 ?在建工程包括的内容及管理原则(一)依据新的会计制度,企业的在建工程分为以下内容:1、施工前准备;2、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二)对在建工程管理内容的管理原则1、对在建工程施工前准备,要明确其资金来源及开支渠道,账务处理程序,对临时性设施费用及工程预算要严格审查。2、对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报表及时报送,并依次审查其工程进度。按其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支付其工程款,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支付的责任制度和制约程序。对在建工程项目即将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其工程的保质金,为工程在保修期内维护打下基础。第二条 ??在建工程的计价(一)自营工程的计价,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价。(二)出包工程的计价,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等计价。1、预付工程款应严格执行承包工程项目合同书的条款规定,及工程完工收到承包补付、补记工程价款及调整价款处理。2、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帐增资。(三)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技措计划所列购安装设备),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第三条 ??在建工程试运转支出的处理(一)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应计入工程支出。(二)在建工程试运转形成产品项目且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第四条 ??在建工程的清理(一)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偿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中。(二)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第五条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管理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计转入固定资产并在下月开始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额调整资产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第六条 ??在建工程的暂估结转公司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完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