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 / 5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为缓解职工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 )推出《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 )。第一条基本内容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期限内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会员的身体伤残时, 会员按照本办法规定享有领取一定金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因身体伤残导致的会员经济困难。第二条参加条件和办法凡本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至周岁的在职职工, 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本会在当地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 )申请参加本活动。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 人数的。在职职工人数少于人的单位必须参加,且参加人数不低于人。第三条参加手续申请参加时,参加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按办事处要求格式制作的“互助保障会员名单”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工会负责人、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第四条 互助保障期限本活动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办事处接受参保并且收到互助费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期限届满当日二十四时止。第五条互助费、互助费的标准分为四个不同档次,分别为元、元、元、元。为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 / 5 保证会员权益的公平性,对从事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高危险行业的职工,参加本活动在享受领取互助金的同等权益时,交纳互助费的档次标准相应地调整为元、元、元、元。、参加本活动的职工属于列明的高危险行业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在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残时,将按照实际交纳互助费与应交纳互助费的比例领取各项互助金。、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伤残会员的抚助,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无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按照不同档次交纳互助费享受领取互助金的限额详见附表。第六条参加本活动的待遇、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残时,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 按照不同伤残程度(详见《伤残等级分类支付互助金标准》)可以领取身体伤残互助金。 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天,治疗仍未结束,以天时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