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7 页基层法官权益保障问题调查报告基层法官权益保障问题调查报告基层法官权益保障问题调查报告回顾近几年媒体屡屡披露的法官因履行职责而遭受伤害甚至牺牲的事件,人们不禁要问:在我们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进程中,在越来越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今天,法官缘何成了“高危群体”?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法官被侵权、受伤害的事件呈上升趋势,以江苏省为例,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此类事件就达80 余起,其中围攻、辱骂、殴打法官的35起;以自杀相要挟的22 起;聚众围堵法院、哄闹冲击法庭、扰乱审判秩序的 16 起;扬言报复杀害、伤害法官的7 起。调查证实,这些法官绝大部分是无辜受害。当代中国法官,不仅承载着广大民众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渴求,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而且由于身处社会转型时期,成为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承受者,加之因各种因素产生误解而受到指责,从某种角度看,法官境遇非常艰难。法官受伤害事件频发,令人触目惊心,法官期待职业保障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媒体披露的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 2005年 5 月 19 日下午 2时 30 分左右,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一离婚案件当事人邓文林,因对离婚判决不服,事先将一把不锈钢菜刀藏在白色塑制文件夹里,混进法院,对民庭庭长徐娜乱砍,扬言“今天就要砍死你”。徐娜身中7刀,被同事及时赶到获救,经鉴定构成轻伤; 2016年 8 月,周美凤携带硫酸到江苏省高院上访被收缴。2016 年 9 月 24 日上午,周美凤、胡信根又到省高院上访,中午12 时许,在省高院来信来访接待室第 2 页 共 7 页门口附近,周美凤用事先准备的硫酸泼向途经此地的法院干部徐洪新、田鹰,致两人面部、臂部等处不同程度灼伤。经法医鉴定:徐洪新所受损伤已构成四级伤残,属重伤;田鹰所受损伤为轻微伤;2016 年 8 月 17 日,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派执行人员和法警现场执行,被执行人张飞等人先是紧闭大门,阻止执行,就在法警准备将为首顽抗的几人带离现场时,张飞等人将事先准备的汽油朝执行人员及自己身上泼洒,并点燃,火势迅速蔓延,当场造成10 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6 名烧伤, 4 名骨折或其他伤势; 2016年 5 月 12 日中午 1 时 30 分许,刑满释放的赵湘阳携刀窜至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法院法官蒋庆家,借故向蒋庆要钱,遭到拒绝。赵湘阳拔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蒋庆的左颈部、左胸部等处连刺十余刀,致蒋庆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