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 / 11 华能 **一矿2011 年度综合防尘措施**一矿通防科2011 年 05 月 20 日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 / 11 **一矿 2011 年度综合防尘措施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粉尘防治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并结合我矿井下实际,特编写此综合防尘措施
粉尘防治一、总体要求(1)井下各地点应采取综合降尘措施,其降尘要求如下:1、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率应大于或等于 70%
2、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率应大于或等于80%
3、放炮 15min 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率应大于或等于 95% ,呼吸性粉尘降尘率应大于或等于80%
4、锚喷作业工作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率应大于或等于 85%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 / 11 5、各转载及运输环节,总粉尘降尘率应大于或等于85%
(2)其它要求1、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标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井下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个体防尘用具
3、防尘用水管路必须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 100m或 50m 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4、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 粒径不大于0
3mm ,水的 PH 值在 6
5、在水中添加的除尘剂,必须保证无毒、无腐蚀、无污染环境
6、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7、综掘机掘进作业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