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城乡规划设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规划,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和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地点:第二条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的名称、类别、范围、规模2.1 名称 :2.2 类别(在□内打√) : □总体规划(□城市、□镇)□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修建性)□镇规划□乡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其它:2.3 范围 :2.4 规模 : 用地(公顷)人口(万人)长度(公里)其他第三条规划设计内容第四条规划设计时限及成果要求4.1 计划(进度)要求:4.2 成果形式:□纸质□电子2 4.3 成果份数:蓝图套彩图套说明书或文本套电子文件份4.4 成果提交地点:4.5 成果提交时间:第五条规划设计依据5.1 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委托书。5.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规范。5.3 已批复的上一级城乡规划成果。5.4 甲方提交的与规划设计项目行政审批要求相符的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当地政府对本规划项目的指示、批示、会议纪要;□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规划项目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要求等;□ 其它:5.5 甲方提交政府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明确意见的中选方案。5.6 由甲方提供的能满足规划设计所必需的基础资料(含电子版文件)。其它:。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现势地形图纸(比例尺)□现势市政工程管网图(比例尺)□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其他)3 □其它资料:□提交时间:第七条规划设计费用本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规划设计费用收取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上述费用仅为本合同对规划项目要求,并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定的规划设计内容、深度要求所对应的规划设计费,未包括专题研究、收集基础资料等其他费用。第八条规划设计费用可采用以下方式支付。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以上共计人民币 (大写)万元(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8.2 乙方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文件后三天内,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