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逐渐提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纵向管控公司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管理的根本在于将法律作为管理资源,引导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法律风险管控重在预控,防范胜于控制、控制胜于补救,不能简单地将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当作“消防栓”,在风险显现后才想起使用,作为施工企业,要突出对项目部的法律风险管控,坚持法律事务纵向到底的原则,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上,落实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的风险控制和风险化解,确保公司良好有序运营
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许多施工企业在规模和管理水平上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但在发展过程中同时伴随着一些问题的产生,而这些问题对施工企业发展的制约不容忽视,这其中,项目部的管理问题尤显突出,许多施工企业在项目的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淡薄,遗留了很多法律风险,最终导致纠纷产生,给施工企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根据“木桶理论”,对项目部法律事务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成为建筑企业“最短的桶板之一”,这也是建筑企业升华管理水平的一项隐蔽性障碍
现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问题,结合工程公司项目部法律风险管控现状,从法律层面和管理措施上进行粗浅的探讨,希望与大家共同商榷
第一部分项目部法律风险管控的现状一、工程公司对项目部法律风险管控
(一)坚持“三个禁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同时,由于工程建设存在过程高危、主体广泛、项目分散、市场准入严格等因素,公司为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项目部的管理行为做出了“三个禁止”的限制,即禁止项目部私自签收任何法律文件,禁止项目部对外进行担保,禁止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分包、租赁合同,以上三种行为必须交由公司归口部门进行办理
1、禁止项目部私自